滬深交易所今天(26日)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股份減持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。主要內容包括:上市公司存在破發、破凈情形,或者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、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凈利潤30%的,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??毓晒蓶|、實際控制人在預先披露減持計劃時,應當對是否存在破發、破凈或者分紅不達標等情形進行判斷;不存在有關情形的,可以披露減持計劃,并說明具體情況??毓晒蓶|、實際控制人預先披露的減持計劃中,減持時間區間不得超過3個月。未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的,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滬深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、大宗交易減持股份。
二級市場減持,是指通過滬深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減持股份??毓晒蓶|、實際控制人計劃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的,應當參照交易所相關減持細則規定披露有關信息。
來源:央視新聞客戶端